BOB为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促进苏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苏州市建筑业实际,决定开展建筑工程安全动态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核查对象为所有在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安管系统”)中显示为在监状态的房屋建筑BOB、市政基础设施和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当季度末月10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市安管系统”中显示为在监状态的项目纳入下一季度核查范围。
苏州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动态核查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开展建筑工程安全动态核查工作BOBBOB。
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动态核查工作BOB。
安全动态核查工作是对建筑业企业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能力进行量化考核后作出的评价。核查采用百分制,核查总得分由安全动态核查得分和核查扣分两部分组成。
(一)安全动态核查得分(满分100分)。由以下六个部分构成(详见附件1):
建筑工程安全动态核查结果每季度(上季度末月10日17:00后至当季度末月10日17:00前)更新一次。按照“属地录入”的原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于每季度末月10日17:00前在“市安管系统”的“建筑工程安全动态核查”模块中录入核查对象的相关核查信息,17:00后“市安管系统”将自动结算企业本季度的动态核查结果。
建筑业企业每季度最终核查结果由各企业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在监工程项目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装饰装修三个专业安全动态核查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出BOB,以一定比例计入该企业信用评价得分。
1.苏州市住建局将适时对《苏州市建筑工程项目安全动态核查得分表》《苏州市建筑工程项目安全动态核查扣分表》等进行评估并调整完善,保证动态核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