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建质安〔2021〕2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零的建筑业企业是否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动态核查未通过且整改后仍未满足资质标准的BOB,将依法取消其资质。
核查范围为企业现有所有资质BOB,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重新核定)的企业不在核查范围内。如企业可提供增值税发票等证明产值不为零的相关材料BOB,可免于动态核查。请相关企业(见附件)于2021年10月20日前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OB、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019年到2020年连续增值税完税凭证及选取部分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同时现场核验以上材料原件BOB。
对期限内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企业将启动资质动态核查,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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